雖然這個標題很貶意,但其實我還是很喜歡台灣;此標題僅唾棄整個詐騙集團的人渣。
這可能是篇萬言書,但和你我習習相關,可以藉此為鏡,更加謹慎。

我覺得這半年來日子都過得太神奇,某友對我說:你的生活對我來說就是驚奇箱。
聞言不禁淚濕霑襟,這是我用多少血淚與生命換來的驚奇啊……
與其說驚奇,不如說是垃圾。
今天就用我的文字告訴各位:我所親身經歷的垃圾箱。


一,你今天想去峇里島嗎?

大家都會希望出國旅遊好好放鬆一下心情,
大部份的消費者都會希望出國有皇帝級的享受、貧民級的價位;
可是這世界殘酷在於:一分錢一分貨。世上不變的真理不多,但這個恰好囊括其中。

故事就發生2006年10月,F君在以低消機加酒總共18000,暢遊峇里島自由行五天四夜,
峇里島的美不是本文的重點,重點在於那個價錢——
是的,各位!一萬八裡含來回機票加上前面兩天的住宿費,簽證也含在其中,
如此便宜漂亮的價格讓F君在出門前就已經很開心,從峇里島回來後更是悠然神往,想至此移民峇里……

於是他剛回來馬上就在策劃2007的年假再去一趟,但這次的成員就找了我。
因為前次合作的關係,F君依舊找了同間旅行社來代辦,
這次旅行社的窗口廖桑給的價錢就更美了,七天六夜年假峇里島機票票價兩萬。
年假的機票還有兩萬?說什麼大家都會衝了。於是在時間10月底左右,F君預繳了四個人的訂金給廖桑。

同年,11月初,廖桑開始跟F君催尾款。
F君不想這麼早就一次付清,所以跟對方說:可以先把兩個人的尾款付清就好了嗎?
當下廖桑一口爽快的答應,於是兩人約好台北市區打算面交付款。
當天,F君打算再跟廖桑確認一下時間。
兩人的連繫方式多半是手機跟msn,在msn等無人、手機又沒回應的情況下,
F君翻出當時兩人初見面給的名片,打算直接撥到廖桑公司。

沒想到這通打到公司的電話,才發現了多少事實……

第一,那位廖桑在旅行社經理的口述下,他犯了盜刷信用卡、偽造文書、詐欺……哩哩摳摳總共五項罪證,通話間經理一度懷疑F君是廖桑的共犯……
第二,廖桑是累犯,上一間旅行社他以相同的手法騙走了四十幾萬,訴訟纏身;為了投身現在這間旅行社,他改以化名再出發,又得逞二十餘萬。
第三,早上今年十月旅行社發現廖桑的罪證之後,立刻火了他。目前旅行社已代償十餘萬給客戶。
第四,F君上回愉快的一萬八自由行是廖桑盜刷其它人的信用卡換來了,換句話說最便宜的機+酒自由行再怎麼低也要兩萬一兩萬二左右。
第五、第六、第七………
一堆想的到詐騙手法通通都有,例如推拖不還錢、宣稱錢已匯了卻查無入戶……
最後F君訴諸法律途徑,目前廖桑通緝中。
通緝會怎麼樣?聽說是一定抓的到,讓時間來證明一切吧。
(王家一大口子在美國再度開枝立葉過得多麼愜意悠閒)

這次我的損失很幸運的是零。
倒是先貼了訂金的F君等其它四人損失較為慘重,但是這些錢拿去補上次萬八自由行,也算是合理價格。
另人氣憤的詐騙人的心態,警察先生說:這叫放長線釣大魚。
先成功讓你上勾,第二次就會卸下心防……


二、你走私A級名牌貨觸犯著作權法,請到案說明!

嗯,想騙我?這又是一通詐騙電話對吧!?
可是這回是警察親自登門造訪,腰間配有無線電對講機,手持到案說明書三聯,
外頭停靠警察專用黑白相間警車一輛——
誰來告訴我,這年頭的詐騙有沒有這麼專業?

是的,在今年的三月中左右,我家管區警察帶著一份到案說明書,上頭案由寫著「違反商標法」,並且要我與行文間的警察約時間到桃園航警局做筆錄。
嘖,其實是在做夢吧?在被雙親痛罵的過程裡我漸漸明白這才是真實世界……
(最無辜的莫過於我不知道做了什麼事被父母未審先判,整個無言= =)

是詐騙吧?這麼專業的詐騙不是沒有也不一定。
於是讓送信的管區留下他的名字跟電話號碼以茲證明;結果對方也留得坦蕩蕩沒有作賊心虛……
到案說明上頭寫的電話雖然google不到,但是已有神通廣大的人脈來告知雙親說:沒錯,那個人是幹警察的,是小隊長……

Oh my god!我是走私了什麼鬼讓小隊長查到我身上<囧>

後來專程從台北到桃園航警局做筆錄,
事情的經過就是一批LV包跟洋基帽進口時,我是「個案委託人」,上頭有我的名字印章還有身份證字號……
見鬼的是那不是我的字跡不是我的章我不認識在當場的嫌犯啊啊啊啊啊啊~~
在當下覺得很倒楣,但好歹把我的罪嫌洗脫了。
(雖然檔名命名是嫌疑犯罪人XXX很礙眼……)
名字大概取得不夠有特色,於是一次給兩個不同事件盜用= =
其中一件還只是剛好同名同姓而已,沒有其它資料,
我想可能警察想說我人都來了,這件也順便讓我當犯罪嫌疑人好了orz

這件事又從中獲得什麼啟發:我們每個人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都做了人頭戶……
在詐騙橫行的台灣,還有什麼是他們弄不到手的?說起來大概就是錢吧。
因為目標準確,所以施行起特別有效率,詐騙手法花招百出,
個人統整出一個結論:只要是電話打來身家調查報喜報憂的,通通都是假的!
資料外流是無法阻止的現況,起碼現在起可以不要再隨便亂給id之類的東西,
天曉得會不會航警局再度約談一次,這次換……偽造文書罪?


三、在家不出門,網拍知天下

網拍詐騙率之高也是榜上有名,詐騙集團就是有辦法發出劫標信,讓買家受害賣家蒙淵。
我也有發生過這類的事,而且就在走私事件緩緩落幕的時候。

當時幫同事賣wacom的繪圖板,放在奇摩拍賣上,問與答之間有不少人留言有興趣,評價看起來也頗讓人安心,
但最後結標的是個評價「無」的買家標到手。
評價「無」……買家以頗迅速的速度寫信給我,我抱著不把錢往外推的心態寫信給他
哪裡知道對方說在我回信之前他已經收到另外一封匯款通知信,
上頭制式的都這麼寫:

> 親愛的買家你好 !感謝你熱情的標下
> WACOM Intuos 3 數位繪圖板4×5 PTZ-430
>因在兩天後即將出國去短時間不會回國。我希望可以在出國前完成交易,因要出國啦所以沒時間面交。
>如果可以接受先付款後寄貨者一律免運費,請您在明天早上10點前完成匯款,這樣我可以給你一個優惠價,金額為 :
> 4000
>
> 以下是我的匯款帳戶 (省略)

另外還夾雜買家說他已經匯款了,我怎麼是用kimo信箱回信給他而不是拍賣時登記的信箱,
而且也沒有立即寫信要他匯款,另封信寄的比較快blablabla(劫標信當然快!不然怎麼劫)
最後,買家說他還是願意跟我買,只是只接受貨到付款這樣。

看到這邊,一肚子火整個冒上來。
前幾天才做筆錄現在就遇這種事是怎麼樣呢?
買家接受貨到付款,你看我接不接受?!貨到付款是怎麼談啊?
而且買家顯然也是不合乎邏輯的人,有人會再用兩倍的價錢去買一個二手繪圖版嗎?新品wacom都沒有值八千塊!
請問到底誰才是詐騙?誰才該自救?

最後我萬般堅持面交付款或者取消交易下,買家又以非常迅速的速度轉帳,讓我沒辦法取消交易。
這一切只能說誤會牽著誤會走,他怕我是詐騙,所以寫著誘導信想知道誰才是真賣家;
但偏偏前陣子的事讓我很感冒,以至於接到這封信看到評價又是零,直覺他也是詐騙……
但,一切的一切就在我們雙方諜對諜之下平息了……
我好好的把東西寄出去,買家快快的把錢匯進來。

網路劫標信之多,現在多半將匯款資料留在得標之後的系統發信通知上比較保險,或者「關於我」填寫清楚也可以。
幸好買家沒真的付款給詐騙,否則我還不知道這樁現在要怎麼善終= =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是鐵律,詐騙希望你快快匯錢就好,錢多錢少不是重點,能撈到就是賺,
急著叫你快點匯錢給錢的就要先懷疑一半!冷靜之後再給錢是保護自己的方式之一。


四、千防萬防,家賊難防

民事訴訟最多的就是財務糾紛,而且這些多半是親朋好友一類的對簿公堂,
原因很簡單,一般人基於人情都會相信人性本善,
可是偏偏牽涉到金錢這麼單純的東西情況往往最複雜……
這次故事的主軸不是親朋好友詐欺,而是一家素行良好的健身中心欺騙了我對他的信任〒▽〒

話說這家健身中心也營業兩三年有餘,平日坊間也在口耳相傳,老闆也很阿莎力的讓人殺價……
但因時間繁忙,我報了三個月為一期的班後就沒有繼續再去。
上個月初,這間健身中心開始轉變營業型態,改成購票券的方式,
10張1800、50張7000、100張12000、200張20000。
哇,某一張券就可以連上三堂課、任意使用器材,
而且最後的消費方式一張票才一百,非常令人想下手的價碼,
於是我也毫不遲疑的衝去合購版找人下手了!
(以健身中心來說這個價碼是人聽人便宜……= =)

買了券之後的第一二個禮拜沒有空去,就在第三個禮拜要去的時候,健康中心說要整修暫停營業。
好,打電話過去是一個位裝修師父,說這禮拜不營業。
學姐W這麼講,但是已不再相信人性本善的我微微感到懷疑,
並且事後跟他說:這很像一般人家那種惡性倒閉耶,先大殺價賺它一筆之後,再以整修為名不營業,遠走高飛。

見鬼,有時候都不知道是我自己衰還是警覺性太強。
就在昨天,根據學姐W的媽媽表示,
已經有會員受不了三個禮拜以來沒有動靜的裝修,在店門上寫下自己深深的恨意……
對,已經三個禮拜,還在裝修(假裝休業吧),而且電話一概打了沒人接應。
學姐W還抱著人性的希望、是孟子的好學生,相信它會再度營業;
可是前面事件累積了我對詐騙行為的痛恨,這很明擺著一件事:他就是捲款惡性倒閉沒錯!
他如果再開業面對會是一波退費潮,與其退了費再倒閉,不如拿了錢直接倒閉!
典型的詐騙人渣心態。
不要再把頭埋在沙坑裡了,開始保護自己比較實際吧= =

於是我上網查詢消基會網站………



我從對法律漠不關心到現在會去找相關法條、法律常識的書來看
到現在一股莫名其妙的憤怒,一度想去招考事務官(檢查官這輩子無望〒▽〒)
為什麼好人總是這麼可憐?為什麼總是一直被欺騙?
一路走來從旅行社→走私→網拍→健身中心的血淚史在在給我幾個啟示:
1. 精打細算不等於貪小便宜,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2. 清倉大特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再說
3. 筆錄電話?不要再相信詐騙集團了,筆錄要親自到場畫押錄音的,因為在法庭上他也是證據之一。所以做偽證犯刑法就是這個原因。
4. 冷靜冷靜再冷靜,一切美好的果實都是詐騙給的禁果。

最後,願這世上不再有人被騙,哎>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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